最新的学校收费工作责任书篇1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规范教育教学管理行为,提高教学服务效率,落实教育收费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作如下规定:
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,严禁任何处室、年级组、教职工私立项目违反标准收费。减免收费标准须经校长同意。
一、严禁收费人员、年级组、各处室挪用收取的费用。
二、严禁各处室、年级组、教职工组织学生双休日有偿补课、有偿家教(高三除外)。
三、严禁各处室、年级组、教职工未经物价部门批准向学生收取搭餐费、饮水费、校服费、校徽费、转学费、档案费、插班费等。
四、严禁年级组、任课教师向学生收取除毕业会考以外的资料费、试卷费及考试费等费用。
凡违反以上规定者,学校概不负责,由违规者自愿接受有关部门处理。
年级组行政负责人签字:________________
年级组长签字:__________________
年级组教职工签字:__________________
xx学校
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
最新的学校收费工作责任书篇2
校各处、室、年级组及各位教职工:
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,依法办学,经校行政研究决定,与各处、室、组及个人签订20xx年度教育收费责任书,各责任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履行责任内容。
1、认真组织落实各处、室、年级组及各位职工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,规范收费行为,抵制部门搭车收费行为,认真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各种乱收费案件。
2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,认真履行职责,严格执行以下收费纪律:
①严禁擅立项目、擅提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;
②严禁收取择校费或变相收取择校费;
③严禁强迫学生在校内就餐、购买文具或其他消费;严禁超标准收费(如:就餐学生伙食费等);
④严禁强迫统一为学生购买保险、征订和购买教辅材料、省(审)定书目以外的书籍、校服、桶装水等;
⑤严禁收取以学生家长为对象的集资费、赞助费、捐资助学费、维修费;严禁代部门搭车收费,严禁代政府收取各种税费;
⑥严禁把收费与学生报名、领书、上学及教师的工资、福利、评先评优、晋升挂钩;
⑦禁止办收费实习班、收费特长班和实验班;
⑧严禁任课教师参与家教、家养和收费补课等。
3、各处室主任、年级组长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,校长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责任第一人,要自觉接受州、县教育局监督检查,如因工作部到位,失职渎职,包庇纵容,出现收费引发群众集体上访、越级上访、恶心案件或群体事件的,愿依照有关规定承担责任。特立此状。
责任人:
日期:2018年xx月x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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